中新網12月16日電 據國家衛計委網站消息,國家衛生計生委2013年12月13日在北京召開了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工作啟動會議。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講話中提出,要將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經費納入當地公共財政支出預算範圍予以保障。
  王培安要求通過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探索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促進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共享與應用,提高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可及性和水平,為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積累經驗。
  王培安在講話中深刻闡述了推進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大意義。他指出,開展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工作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十二五”規劃要求的重要舉措。推進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內在要求,是加強衛生計生服務管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應有之義。
  王培安強調,各試點城市要按照試點工作方案的要求,遵循以人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進的原則,緊緊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這一核心任務,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因地制宜,改革創新,扎實推進試點工作。通過有重點、分階段地循序推進,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國情、全面覆蓋、可持續發展的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一是突出重點,優先落實好流動人口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兒童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控、孕產婦和兒童保健、計劃生育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探索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機制。二是統籌考慮流動人口的需求,健全基本公共服務網絡體系,增強基層服務能力。三是加強信息管理,為均等化服務構建信息支撐體系。四是保證資金投入,創新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按城市常住人口撥付經費的衛生計生服務管理資金投入機制。要強化財政支出責任,參照當地戶籍人口經費投入的標準,將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經費納入當地公共財政支出預算範圍予以保障。王培安副主任要求,各地要加強領導和政策協調,開展督導考評,為試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全國27個省(區、市)、40個試點城市(區)的衛生計生部門負責人,中央綜治辦、國務院農民工辦和財政部有關司局代表,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司局負責人等120餘人參加會議。上海市閔行區、天津市津南區、青島市、成都市、深圳市和嘉興市衛生計生部門的代表在會上作了經驗交流發言。  (原標題:衛計委:將流動人口衛生計生服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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