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病死豬肉,這回徹底倒盡了中國人的胃口。
  病死豬販子“王老闆”說過這麼一句牛掰的話:這個生意不是誰都能幹的,像我這種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才能幹。
  以為依法治國了,以為三令五申了,以為監管部門這回應該瞪大眼睛了,誰知僅江西高安市一地,每年竟然還有9萬頭左右病死豬流向全國7個省市,甚至包括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A類烈性傳染病的口蹄疫死豬。
  梳理央媒曝光的這條令人震驚的新聞不難發現,“王老闆”所說的這個不是誰都能幹的生意,其實並不是憑著“天不怕地不怕”,而是有著監管的靠山。屠宰場“楊老闆”的靠山一是公安,“把公安搞定就什麼事也沒有,上面有什麼行動他就提前通知你”; 二是檢疫,一有檢查就“叫我們把死豬肉藏起來”;三是齊全的證照,包括種豬屠宰許可證、動物衛生檢疫證、工商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等總共7個,“有證是違規,違規有錢都能擺平”。
  “楊老闆”的屠宰場去年共銷售病死豬肉2000多萬元,這其中多少用來孝敬了監管,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但在收購併屠宰病死豬淪為“公開秘密”的高安市,指望著這地的部門查,恐怕頂多是個“洗刷刷”的過程。
  事實上,江西病死豬大膽流入多省市市場,主體責任不在屠宰者,而在監管。就在今年3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工商總局早就聯合下發過“關於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但十分諷刺的是,江西高安的病死豬肉進入市場,恰恰出自監管部門的集體放任,屬於典型的“監守自盜”。
  沒有相關地方監管機構利欲熏心的明修棧道,就不會有高安病死豬肉的暗度陳倉。這些領著納稅人的供奉、為不法分子坑害社會而暗中放哨的監管部門,本質上已經不是失職,而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責任主體。將民眾吃得安全的重任交給這些人等站崗,是權力監管與法治監管的嚴重失察,因此,只抓幾個宰豬的、賣肉的,無法向社會交待,向法治交待。
  關於中國民眾舌尖上的安全,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作過指示,他說,食品安全是管出來的,是對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食品安全長期做不好,會被質疑執政不夠格。李克強總理在去年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後、會見中外記者時也說過: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政府要讓不法分子付出昂貴的代價。
  江西病死豬肉事件,是有關地方監管與不法分子明目張膽的合伙犯罪。事實證明,“天不怕地不怕”的,更是甘與不法分子狼狽為姦的害群之馬,因此,是時候必須向監管本身開刀了。不讓監守自盜的這部分監管隊伍付出昂貴的法治代價,天大的事,在他們眼裡,都不是個事。
  (原標題:“天不怕地不怕”的背後是監管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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